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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年第三季度政府采购计划编制的通知(转发)

来源: 发布时间:2015-06-25 点击: Vi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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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招投标中心

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关于做好2015年度省级预算单位政府采购计划编报工作的通知》粤财采购(2015)20号,为保证我校货物、工程、服务政府采购工作顺利进行,提高工作效率,我校开始2015年第三季度政府采购计划(见附件1)的编制工作。

现通知如下:

一 、编制原则

采购计划的编制坚持以支出预算为基础,实现项目细化的原则。

二、采购计划编制范围

1. 货物类

①预算金额在3万元及以上的货物

A、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资金来源已经明确的教学科研项目中拟购的仪器设备,包括纵向科研项目、横向科研项目、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学科建设项目等。

B、通用交通工具、电梯、公务用车、专用车辆、改装车辆。

注:通用台式计算机、通用便携式计算机、A4打印机、空调机属于政府批量集中采购目录,等省政府采购中心公布最新配置标准后另行通知。

②各学院、各部门的专项采购项目

例如:图书/文献/数据库采购、办公家具或学生宿舍家具批量采购、药品试剂批量采购、校外基地建设等。

2. 工程类

50万元及以上的工程项目(建筑物和构筑物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等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

例如:重点实验室改建装修、围栏油漆、监控等。

3. 服务类

20万元及以上金额的服务类项目。

例如:物业服务、校园保洁服务、园林绿化服务、杀虫灭鼠、教职工年度体检等。

三、特别说明

1.经费来源为政府专项及纵向科研项目,必需提交资金来源相关证明材料(附件2

2.进口产品在备注栏标注“进口” (与国内产品分开填报)并提交《政府采购进口产品专家论证意见》等资料(见附件3),在表1注明是科研用途。

3.科研项目立项后,请及时委托我处采购,并提供详细、明确的设备技术参数。由于政府采购流程节点较多,采购周期较长,启动采购程序(提交完整的采购需求)至到货,国内产品(不含协议供货产品)一般需60个工作日,进口产品一般需要120个工作日。

请各学院、各部门根据本部门经费情况,工作任务(教学和科研)和发展计划,按本部门的职能和业务管辖范围,编报2015年第三季度的采购计划。纸质版(学院、部门负责人签名盖章)和电子版请于2015年7月3日前上报到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装备科。

联系人:陈耀溪/彭志军 联系电话:39340032 邮箱:sbk@gdut.edu.cn

附件1: 《季度政府采购计划表》

附件2: 《资金来源相关证明材料》

附件3: 《政府采购进口产品专家论证意见》及填写范例

招投标中心
2015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