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 位:人事处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高等学校中青年教师国内访问学者计划实施方案》(粤教师函〔2013〕31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高等学校中青年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粤教师函〔2015〕50号)精神,现将我校2015年高等学校中青年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广东省高等学校中青年教师国内访问学者人选不少于8名,其中教育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人选1名。
二、推荐条件
1.广东省高等学校中青年教师国内访问学者计划选派条件: 在高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五年以上。一般应具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硕士以上学位,年龄不超过45周岁,身体健康。师德表现优秀或有突出创新能力的优秀中青年教师,可不受工作年限和职称、学历的限制。
2.教育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条件:在高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5年以上,具有硕士以上学位、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不超过40岁,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不超过45岁。
三、推荐程序
1.采取个人申请、学院(部、中心)、学校择优推荐的方式申报。申请人填写《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广东项目)》、《广东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所在单位根据本单位学科发展需求、教师的表现、业绩等择优推荐,并填写推荐意见。
2.5月11日前将《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广东项目)》、《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等推荐材料(纸质版一式2份)报送我处师资科(电子版请发至电子邮箱:szk@gdut.edu.cn)。
3.有关各接受学校、学科、导师及其课题目录等信息可以在教 育部高校青年教师培训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gpjh.enaea.com/qgxm/index.php)上查询和下载,查询和下载时间为5月8-15日。
四、有关说明
由于教育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名额有限,申请但没有通过的人员自动转为广东省高等学校中青年教师国内访问学者计划,具体名单以省教育厅通知为准。为扩大接收范围,提高录取率,申请者尽量选择外省高校,并与导师事先进行沟通,征得导师同意后再填写《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广东项目)》(推荐为教育部的国内访问学者人选也填写此表)。
联系人:罗雄昌 联系电话:39322790
附件:
1.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广东项目)
2.广东省高等学校中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
人事处
2015年5月5日